党政正职必须做到“五个亲自”
1、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任务。
2、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和安排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解决一、二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4、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
5、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到“三个抓好”
1、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2、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
3、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牵头部门履行职责要做到“三个必须”
1、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必须从自己的管辖范围、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真正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3、必须与各协作单位建立联席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
协办单位配合工作要切实做到“两个确保”
1、要明确协办单位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
2、要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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