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对全区行政机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投诉;快速调查处理市行政投诉中心转办的行政投诉件;直接调查重大、有影响的及突发的行政违法违规事件;组织协调各委、办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调查处理行政违法违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构成违纪的由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承担区全程办事代理投诉督查中心的职责,对全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办事时限和群众满意度进行网络督查;对区政府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效能监察,协同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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