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泉河街道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三届三次会议精神,围绕街道和谐社区品牌战略,明确了“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大重点,实现三个到位”的工作思路。即:围绕和谐社区建设这个中心,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三大重点,做到责任主体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为此,特别在健全督查体系、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上动脑筋、下功夫。
(一)建立督查体系,实施全方位督查。一是建立由组织部、监察科、办公室组成的日常督查组,加强对日常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二是建立由主管领导、部室长、社区书记为主要牵头人的内部工作督查机构,加强对本部室、社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建立由组织部、社区办、办公室组成的学习效果督查组,开展对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社区的督查。四是成立由效能办和各部室组成的重点工作督查组,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形成“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落后找理由,不把困难当借口、不唯条件论政绩”的落实观;摒弃那种心中无数、遇事推诿、能躲就躲、应付差事”的落后思想。
(二)明确督查主体,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建立重点工作督查台帐,凡是涉及牵头部门的重点工作,如学习十七大精神、创建学习型组织、邻里节或街道重要会议落实等工作由牵头部门拟定督查要点,效能办配合实施,对查出的问题由纪工委、监察科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二是建立日常督查台帐。对于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如社区宣传、社区环境、社区活动等日常性工作,由牵头部门、科室制定日常考核评比标准,跟踪督查考核,效能办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为确保督查取得实效,年初,泉河街道纪工委制定并下发了泉河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意见》和《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制》,调整了泉河街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科级以下干部诫勉谈话规定(暂行)》、《责任追究制度》、《2008年街道效能考核办法》等6项制度2个办法。其中对各条款惩罚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分别在泉河街道全年工作会和政治工作会上进行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五好”社区党支部考核中,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项督查5次,追究责任人4个,发出督查通报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