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怀兴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聚氨脂密封件厂厂长、民光电子器件厂厂长崔德明贪污公款案件剖析
1994年4月,经人民检察院立案查证,被告崔德明在担任北京市怀兴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聚氨脂密封件厂厂长、民光电子器件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共计贪污公款69285.90元。崔德明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被怀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限2年,经县纪委批准开除党籍。
崔德明,男,195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专文化,汉族,1966年11月至1969年2月在家务农;1969年3月至1976年5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服役;1976年6月至1986年7月在琉璃庙乡任秘书、乡企业公司副总经理;1986年8月至1991年5月在财政局工作;1991年6月至1992年2月在怀柔县民政局康兴食品厂任业务主任,聚氨脂密封厂厂长;1993年1月至案发在北京怀兴实业总公司任副总经理。从他的履历不难看出崔德明聪明伶俐,工作一帆风顺,令人羡慕。
私欲膨胀 疯狂敛财
1993年5月6日崔德明利用其担任北京市怀兴实业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同该公司总经理孟某某将北京朝阳实业公司提供的合作经营款中的12万元人民币用支票付给怀柔县建筑开发公司怀柔镇公司,每人购买楼房一套。1993年12月30日崔德明以预付木材款为名,从北京市京埔商贸公司开了一张假发票,将12万元购房款在北京市怀兴实业总公司报销,从中崔德明个人贪污公款6万元。
1992年3月崔德明利用担任怀柔县聚氨脂密封件厂长的职务之便,以付给山东省东平县川城镇的退休职工陈某某介绍加工塑料档案袋7万个提取中介费为名,采取多领少付的手段,从中贪污公款3700元。
1993年3月以付给河北省黄骅明星模具款名义,从民光电子器件厂领款3000元,用于自己购买摩托车和修摩托车了。1993年3月21日崔德明又从光荣院小卖部借款200元用于购买服装。让出纳员用公款还给光荣院小卖部,把借条转入聚氨脂密封件厂的帐上。1994年初,在出纳员离任移交帐目时,把两次的借款条交给崔德明,崔将3200元的借条予以隐瞒,两次从中贪污公款3200元。
1993年4月30日怀柔金属塑料福利加工厂李某某给电子器件厂送挂历50本,每本20.80元,共计1040元,并提前给开了发票1040元。在业务往来中崔德明已付给对方货款34000元,其中包括挂历款。但在1993年4月30日,在电子器件厂的帐上崔德明将1040元挂历款报销,从中虚报冒领1040元。
1993年4月,崔德明所在的聚氨脂密封件厂已归属北京市怀兴实业总公司,并在该公司已领取了1993年1—3月份工资,而崔德明将电子器件厂的几个工人重新在该厂造1993年1—3月份工资表,从中贪污公款900元。
1993年4月崔德明个人从怀柔区华利商场购买理光照像机一架。同年4月30日又从小城餐厅开了一张虚假饭费发票,金额445.90元,并将此费用在聚氨脂密封厂下帐报销,从中贪污公款445.90元。
崔德明利用职务之便共计贪污公款69285.90元,其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不难看出他的内心深处,早已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如此努力工作不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是作为自己贪财之道敛财之机。
信念动摇 走向堕落
崔德明出身贫寒,家境困难,是在党和政府关怀培养下成长起来的青年。在部队这个大熔炉中又得到7年多的锻炼,转业成为正式的国家工作人员后,理应做一名合格称职的党员干部,但结果却恰恰相反。他是怎样由一个国家干部堕落,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放松了思想改造,背弃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
作为一个贫困家庭成长起来的青年,又在部队服役7年多后参加工作的干部,受党的教育多年,应该懂得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但是为什么工作和职务发生变化后,在他的内心深处的观念也发生了转变,努力工作不再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是为个人贪财。究其原因是失去理想信念,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理想信念动摇、心理失衡是他走向贪财堕落的开始,使他踏上一条自决于党和人民、与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完全背道而驰的路。崔德明的蜕化转变,与不重视理论学习、不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有直接关系。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一些党员和干部犯错误,包括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同思想懒惰、不注意学习、不注意修养,是密切相关的”。理论上的贫乏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正是由于他不注意学习,放松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没有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把权力作为贪财的惟一的目的。崔德明的蜕变警示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要充分认识到主观世界改造的长期性与连续性,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否则,那些封建主义、资产阶级沉渣就会在你头脑中泛起,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私欲就会膨胀,腐败贪财这个黑色幽灵就会来到你的身旁,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防线失守 监管不力
崔德明贪污犯罪的过程充分表明其所在的单位管理不善,监督不力是他蜕化变质,犯罪得逞的客观原因。一是在用人上犯有盲目性。当时急于引进人才发展经济,确没有在用人之前,深入调查了解崔德明在原单位工作时表现及被除名的原因。由于用人上的不慎,给经济带来很大损失,影响招商引资制约经济的发展,这就是由于用人上的疏忽所造成的恶果。同时也告诫我们在使用人才方面一定要慎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全面选贤任能。逐步建立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加大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二是对他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出自于对他的信任,放松了对他的监督和管理。再加上市场经济发展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的不规范,使崔德明得以钻制度和体制的缝隙,钻市场经济的监督不力的空子,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大搞中饱私囊,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他的犯罪警示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制追究的规定,确实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三是由于他同时担任两个厂的厂长,权力过分集中,工作透明度不强,个人说了算,办事的“暗箱”操作,再加上监督薄弱,都给他创造了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的机会。由此可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深远的意义,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那样,“要将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要通过体制创新,逐步铲除腐败形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才能有效的避免和消除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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