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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关于北京市环保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来源:怀柔区纪委区监委 时间:2019-04-04 18:59:47

  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18日,北京市第一环保督察组对怀柔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发现存在禁养区内保留规模化养殖场不合规范、养殖企业违法排污,医疗机构违规处理医疗垃圾,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未按要求落实公车管理规定等问题。区纪委区监委成立专案组调查处置相关问题线索,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区监委研究决定,对9个党组织、60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9个党组织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4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8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原区环境保护局执法检查过程中履职不到位问题。原区环境保护局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和查处禁养区保留规模化养殖场不合规范、养殖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存在环境监察不到位、监督管理缺失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给予原区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副队长马春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谭玉军、副调研员汤清峰、监察大队分队长侯春树,原区农业局雁栖动物监督所所长彭兴春通报批评。

  二、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医疗机构违规处理医疗废物问题。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卫生监督所、九渡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宝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喇叭沟门满族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哨营满族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琉璃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汤河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法规政策理解把握不到位,默认部分卫生机构自行焚烧填埋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签约率低、中转次数多、包装运输不规范;部分机构医疗废物的贮存时间超过法定时限,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给予通报批评。

  三、怀北镇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落实公车管理要求不到位问题。北京市第一环保督察组对怀柔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检查时翻阅资料发现,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怀北镇未按要求做到所有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使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30%的规定要求,存在公车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给予怀北镇党委副书记邢天逊诫勉谈话。

  以上典型问题,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发展规划水平,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切实解决“大城市病”带来的环境问题,以首善标准提升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动真碰硬,铁面追责,通过问责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激发担当精神,督促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幸福美丽现代化新怀柔,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