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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4-07-25 10:47:1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5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关于印发<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在巡察过程中,区委第三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单位存在的四方面、13个主要问题、34项具体问题。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97项,拉单挂账,办结销号,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积极认领问题和责任,进行了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做到聚焦问题抓整改,举一反三补短板,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主要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理论武装有差距,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以致用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方面

一是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总书记“北京民政要在全国干得最好”的指示为根本遵循,学习贯彻《民政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深研细学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持续深入领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二是丰富理论学习平台和载体。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突出重点,结合年度理论业务学习计划,加强整体规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用好学习强国、北京干部教育网等平台,以专家授课、调查研究等形式丰富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三是加强理论成果转化。在深入学习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的基础上,结合市、区中心工作和局重点工作,明确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安全生产、接诉即办等重点研讨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学习应用于养老、救助、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去,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在“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社会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履行自身职责还有欠缺”方面

1.关于“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理清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规范全区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辖区资源,制定《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规范提升年工作要点》,梳理全区“三项清单”,将“单位党建”变为“区域共建”。二是召开2023年怀柔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全体会议,与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职党员常态化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在职党员常态化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三是常态化指导镇乡街道开展党建协调委员会工作,2023年度,全区36个社区共召开党建联席会201次,107个单位1580余人次参加,解决了创城、安全生产、物业管理、接诉即办、环境卫生等问题700余件。

2.关于“引领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搭建平台不足,现有社会组织参与“一城两都”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已使用2023年社会建设资金,动员我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怀柔“一城两都”建设,对效果好、影响力大、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组织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与艺术性的项目给予奖励支持。二是针对区慈善协会“首善有我”集中捐赠活动社会动员不足的问题。系统分析近三年“首善有我”社会捐赠活动相关数据,并由主要领导带队到两个街道实地对接并开展座谈,深入分析研究破解“瓶颈”的方法和措施。“怀柔区困境老人儿童帮扶关爱行动”项目经市慈善协会选定,联动参与了腾讯“北京社区慈善专场”筹款活动。制作《怀柔慈善捐赠》宣传册1000册,制作慈善捐赠税收政策宣传折页10000份,设计制作捐赠证书22000个、宣传品9600个,同时积极协调区内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中华慈善日”电子海报,在“中华慈善日”期间开展慈善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宣传活动3场。在常态化开展“首善有我”社会捐赠活动的基础上,于2023年10月中下旬至11月底开展一次面向全区的集中捐赠活动, 接收社会各界捐款42.6万余元,同比去年增长3.1万元,增幅8%,同时接收衣被等物资1.4万余件。

3.关于“对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指导和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一对一传达、一对一指导、一对一帮助的方式,18家社会组织全部搬离,解决了长期占用二楼孵化基地的问题。二是根据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无人办公、无承接业务、无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按程序予以注销。目前已召开理事会决定注销该中心,税务账号已注销,完成报纸公告,下一步做好清算审计和剩余财产处置以及银行账号注销工作。三是根据《关于统筹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基层服务站点的工作方案》(京社委社工发〔2023〕41号)要求,制发怀柔区《关于统筹怀柔区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基层服务站点的工作方案》(怀社委发〔2023〕30号),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纳入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基层服务站点,由站点统筹管理。四是调整社会组织孵化方式,通过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乡村振兴、支援合作、一城两都等项目,对上年度年检合格的、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有较高社会诚信度、表现活跃、服务范围为怀柔区的、无处罚信息的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指导、规范培训、资金奖励等服务。

4.关于“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类社会组织管理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怀柔社会领域党群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未发挥作用的问题。结合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怀柔社会领域党群服务中心职责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对怀柔社会领域党群服务中心章程和如何发挥作用进行研究。二是针对50余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办法不多的问题。对能够找到法人,愿意注销且无纠纷无债务无欠税等情况的社会组织,主动服务,加快办理;对不配合的“僵尸型”社会组织,通过制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联动,共同督促社会组织完成注销工作。目前,已经完成2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整治工作。

(三)在“围绕‘七有’‘五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还存在不足,为民服务效率不够高”方面

1.关于“养老服务三级体系不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补贴发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两个街道和九渡河镇无养老照料中心的问题。目前泉河街道已有幸福里养老中心;龙山街道正按市民政局要求,拟利用胜悦居配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九渡河镇正在筹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保障社区老人养老服务需求。二是针对养老驿站建设没有安全标准的问题。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计划,以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为抓手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机构服务质量。目前已对照市民政局《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评分指南》完成自查自纠,完成45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积极与相关属地政府对接,完成4家驿站长期托养老人安置工作,剩余3家驿站均已配置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并进行消防评估。每季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供托养服务驿站进行全面实地检查,确保机构安全稳定运营。三是针对宝山镇敬老院未投入使用的问题。积极推进宝山镇敬老院改造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底投入使用。四是针对2022年下半年养老驿站运营补助至今未发放的问题,已于2023年9月15日将资金发放到位。

2.关于“社会救助人员情况核实不及时、信息掌握不准确,对镇乡街道缺少规范化监督机制”问题的整改。充分利用市民政局救助系统预警机制,及时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更新、联动审核把关,对出现预警的救助信息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加强对镇乡街道监督检查力度,指导乡村协理员开展巡防工作,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的信息变化情况。持续加强与市民政局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政策调整能够及时得到落实。同时,对发现的镇乡街道工作不及时问题,立即通报整改。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做好各项救助政策衔接工作,与全市同步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3.关于“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讲解力度不够,部分困难群众不了解救助渠道及条件”问题的整改。针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讲解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2023年8月15日,组织乡镇、街道及村居96名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邀请市民政局领导讲解救助政策,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计划2024年8月继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培训活动。二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政策宣传和扶贫帮困。2024年已开展3次扶贫帮困和政策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公开栏、显示屏等途径宣传申请、审核、审批渠道及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四)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管责任缺失”方面

一是立即停止“怀柔养老服务”“怀柔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以区民政局名义发布信息。两个公众号已完成注销。二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工委、工委书记、主管领导、班子成员“四个责任”,明确各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落实细化任务和要求,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位,监管不缺失。三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党建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认真落实。

(五)在“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对领导班子成员教育监督提醒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廉政教育、每月讲法、通报案例等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教育提醒。二是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四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做好整改。

2.关于“对社会建设和民政业务相关政策了解还不够全面,选人用人思路和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问题的整改。一是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廉政教育、每月讲法、通报案例等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教育提醒。二是工委书记参加民政部举办为期一周的新任民政局长培训学习班,全面系统了解民政业务相关政策。通过培训,加强对社区党建、行政区划、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工作政策的研究和学习。三是抓住领导座谈、下基层调研、与干部谈心谈话、参加工作会议及签署票据等机会,学习了解社会建设和民政相关业务。四是由工委书记牵头,以主管领导为统领,以科室部门为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活动,培养民政业务尖兵。持续开展“民政每周一讲”活动,带动全体机关干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大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要求,落实好干部标准,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未研究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和分工方案》。研究制定了《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已于2023年第27次工委会审议通过。

2.关于“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违反《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购买、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问题。机关纪委书记、委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指出了危害,并责令两人作出书面检查,殡仪馆已对封建迷信用品进行了销毁。二是针对殡仪馆原馆长退休后法人至今未变更,合同履行不规范的问题。经请示有关部门,已由主管殡仪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殡仪馆法人,目前已完成法人变更工作。馆内工作人员聘任合同经律师审验后,合同工已全部重新签订聘任合同。三是针对未按照区人保局要求设定殡仪馆在编人员绩效工资上限额度的问题。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对殡仪馆近三年人均绩效进行精准核算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当前收入、不影响工作积极性、保持近年不突破的原则,设定殡仪馆在编人员绩效工资上限额度。

3.关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成立由财计科、机关纪委、项目科室组成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小组,制定第三方服务监督办法,认真分析研判购买第三方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针对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采取定期听取进度汇报、随机到现场了解服务质量、审验服务报告和佐证材料等形式,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日常监管,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服务目标,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完善询价采购管理办法,制定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制度,对服务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均委托专业机构采取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服务机构,长期开展项目规定每一年或每两年对服务机构重新遴选一次,确保择优选择高水平的服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财务主管领导、机关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财计科、机关纪委为成员的内审领导小组,已完成内审工作并出具内审报告。

4.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行业监管,压实镇乡街道属地责任和各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机构安全稳定运营。目前已联合职能部门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联合大检查,确保了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和房屋安全。二是机关纪委书记、委员对2020年以来收到监察建议的4个主责科室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了解了问题解决情况,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三是制定《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机关事业人员调动工作制度》,规范了动议、推荐、考察、办理调动等工作流程。

5.关于“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认真履职,严格监督执纪,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召开机关纪委会,通报情况,学习规定要求,制定改进措施。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和风险防控台账进行进一步梳理,认真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批评教育制度,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对反映婚姻登记中心、殡仪馆等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心,并提了具体要求。三是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机制,对提拔、职级晋升和交流轮岗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2023年6月28日,工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及人事工作、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对新提拔和交流轮岗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七)在“班子成员落实《—岗双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查找风险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将“一岗双责”责任扛在肩上,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避免重业务轻党建。二是认真梳理下属事业单位风险点位,完善更新了廉政建设风险点台账。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监督意识教育,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具体实施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讨论环节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二是修改完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和分工方案》。

(八)在“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机关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民政局机关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登记单》,明确报修科室、时间、费用、维修人、经手人,每次运维后维修人和经手人双方确认签字,并与结账时汇总表对应。二是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审核,对救助站购买办公用品、防疫用品支出无明细情况,已补充明细表。三是规范机关采购工作,机关食堂、儿童福利院采购食材到能出具正规发票的菜市场、超市、摊位购买食材,确保食材明细上送货单位与发票相符。

2.关于“殡仪馆人员分工、资金支出审批、殡葬服务用品销售等环节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调整相关人员分工,成立后勤工作组,设立专职会计、出纳、库房管理员岗位,分别从业务组调出3人担任,各岗位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二是规范有关财务制度,给员工支付报酬均采取账户拨付,不再使用现金形式。三是规范工作要求,销售服务用品的正式发票及财务档案中销售记录必须后附销售明细。严格按照机关印刷品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目录内选择印制单位签订印制合同,并经财务人员审核确认合格后,支付有关印制费用。对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将符合固定资产性质的折叠桌、床垫、吸尘器立即登记到固定资产台账,规范管理使用。

(九)在“工委议事决策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方面

1.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研究”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工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具体实施办法》,预算编制、殡仪馆装修改造项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重要人事变动调整等重大事项须经工委会审议研究。

2.关于“部分事项研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与市区两级的沟通协调,深入学习市区两级文件精神,确保上级文件精神有效落实。二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职责,制定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三是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3年召开科务会7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关于“工委会记录不及时,会议纪要印发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规范工委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会上审议的重要内容、资金金额、关键数据等内容逐一记录清晰,及时抄录。对会议纪要格式进行重新规范,按照签发流程按时签发。

(十)在“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不规范”方面

一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已于2023年6月13日撤销;二是经与民达兴佳社会工作事务所党支部、社区志愿者协会党支部、华彩社会工作事务所党支部三个社会组织党支部所在属地(龙山街道、怀柔镇)进行沟通,已将民达兴佳社会工作事务所党支部划转至怀柔镇党委,将社区志愿者协会党支部、华彩社会工作事务所党支部划转至龙山街道党工委。

(十一)在“抓党的建设工作力度不够”方面

1.关于“工委对下级党组织指导、监督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修改完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明确每个支部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规范了联系指导工作职责,该制度已经过工委会研究审议通过,机关纪委定期对联系指导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上下级党组织关系。在登记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六同步两纳入”职责。目前已经完成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委员任命工作。

2.关于“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齐”问题的整改。2023年9月10日,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委员、纪检委员人选进行研究。工委会审议确定机关党委委员补选名单和纪检委员补选名单。会后,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补选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党委委员2名,纪委委员2名。

3.关于“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规范,发挥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机关党委规范化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按期严格召开组织生活会。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按照规定对支部成立撤销、书记调整、支部换届、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党费支出等事项进行上会研究。规范机关党委会议记录和活动组织流程,做好签到、发放等工作。二是加强品牌建设,制定《“擦亮民政底色,提升职业素养”暨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推进“初心民政”品牌建设。三是组织工会、妇联、团委相关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以党建引领,工会、妇联、发挥联系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在民政、爱民政,我为民政作贡献”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凝聚力。

4.关于“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支部规范化管理,特别是社会组织支部的管理,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二是规范支部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避免党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绝不出现会议纪要代替会议记录的情况。三是加强机关党委对支部工作检查力度,向各支部下发《机关党建实务一本通》,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党员发展和“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真正做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十二)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科级干部交流轮岗不及时和频繁轮岗现象并存”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京怀组字〔2023〕12号)中“科级领导岗位8年以上原则交流,10年以上必须交流”的要求,制定科级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已经完成对财计科、救助站、殡葬管理所等5个科室负责人轮岗交流工作。二是加强党建科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保证党建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确保业务衔接不断档。

2.关于“后备力量不足,干部队伍梯次衔接不畅”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对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2023年分批次安排2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参加区委组织举办的青年人才班调训。二是注重“80后”“93后”科级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2023年提拔1名“80”后干部担任行政正科岗位、1名“93”后干部担任事业副科岗位,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

3.关于“干部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全区招录公务员安排,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员1人。二是开展“擦亮民政底色,提升职业素养”暨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加大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三是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2023年我局1名公职人员考取执法证件,目前共有16名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共有7人,其余9个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统筹管理使用。四是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11月6日对25个提级人员、2个提职人员开展两批次依法行政意识谈话。五是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通过积极组织“一把手讲法治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区两级各类法治培训、工委会会前学法、案卷评查会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提升执法质效。

4.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殡仪馆管理人员长期配备不齐”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殡仪馆事业编岗位缺编5人的问题。按照上级现有相关规定,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在编人员。二是针对馆长由捐赠中心主任兼任的问题。经请示有关部门,已由主管殡仪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殡仪馆法人,目前已完成法人变更工作。三是针对原副馆长未履行职责仍领取副馆长工资,现副馆长由合同工兼任的问题。已及时调整、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绩效考核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履职尽责。

5.关于“未制定合同工招录制度,人员使用不规范,存在人岗分离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殡仪馆与1名长期使用的临时工未签订用工合同问题。制定编外用工招聘录用制度,规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录用工作,保证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录用工作有章可循。馆内工作人员聘任合同经律师审验后,合同工已全部重新签订聘任合同。二是针对与民政局签订合同的2名编外用工人员长期在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光荣院和军休所工作的问题。已将2名人员转到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与民政局签订合同。

(十三)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区民政局分别于2023年11月16日及2024年3月22日向区政府报送了《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关于北京百姓农庄与脱钩有关问题的请示》(于11月23日得到区领导批复同意)《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百姓农庄产权划转至怀柔国资公司所属企业有关问题的请示》(于3月25日得到区领导批复同意)。按照区领导批示精神,区民政局会同百姓农庄委托北京中益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培仁律师事务所分别完成了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2024年4月30日,区民政局、福利企业总公司、百姓农庄、北京沃绿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方签订《北京百姓农庄产权划转移交协议》并完成档案材料移交。2024年6月26日,百姓农庄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有计划、分阶段实施整改,着力打好持久战。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四)统筹结合围绕促进重点工作

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民政的工作指示精神为契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构建以科学城为统领的“1+3”融合发展新格局,聚焦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社区服务等群众关注的领域,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推动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691029;通信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26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sgwdjk@bjhr.gov.cn。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