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分后悔自己的行为,对不起组织和老百姓的信任,我认罪认罚……”在怀柔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吴某忏悔道。
近日,怀柔区纪委监委组织北房、杨宋、雁栖、怀北、怀柔镇5个镇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部分镇纪检监察组织有关同志近百人,到怀柔区人民法院旁听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公开审理,接受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据了解,涉案人吴某在担任怀柔区北房镇宰相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还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村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生态环境工作不力,征地补偿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工作纪律。此前,吴某还曾两次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受到纪律处分。然而,他不仅没有深刻反思,正视组织给予的认错悔错机会,还私欲膨胀、迷失自我,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最终把吴某推向违法犯罪的“牢笼”。
今年以来,怀柔区纪委监委坚持用好“旁听庭审”这一生动的纪法课堂,根据案件性质和案发领域,实施分级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全区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国资国企领域党员干部、村居党员干部,4批235人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活动,让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走进法庭,现场旁听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增强纪法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本次组织村居干部‘沉浸式’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全过程,是前移防范关口,坚持警示在前、预防在先,给基层干部‘敲警钟’,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文/李科利 图/武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