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灾后重建工作从紧张的抢险救灾阶段全面转入艰巨的恢复重建阶段,琉璃庙镇和宝山镇近日分别召开灾后重建相关工作集体廉政谈话会,聚焦重建关键环节,强化纪律监督,压实各级责任,确保重建工作规范、廉洁、高效推进,为实现“一年基本恢复、三年全面提升、长远高质量发展”的重建目标夯实基础。
8月22日,在琉璃庙镇召开的会议上,镇党委书记面向镇二级班子成员、25个行政村书记及驻村工作组成员,深入剖析了灾后重建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会议明确要求各村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严明的纪律和务实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地见效。针对重建过程中易发多发的风险点,琉璃庙镇重点部署了五个方面工作:严格规范物资与资金管理,确保捐赠清晰可查、使用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工管理原则,完善用工记录保障结算依据;强化村内重建工程及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民主决策程序;积极做好政策宣讲执行,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必须严守灾害预警与避险要求,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为确保包村干部廉洁规范履职,会议对驻村工作组成员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切实履行下村值守职责,全面精准掌握村情民意,聚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需求并做好政策宣传,严格监督重建资金物资的公开透明和专款专用,畅通渠道加强与群众沟通并及时回应关切,以及协助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此次谈话会清晰划定了责任体系与纪律红线,为琉璃庙镇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
紧随其后,宝山镇于8月25日也组织召开了覆盖25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及全体机关干部的集体廉政谈话会。会议伊始即对灾后重建监督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强调要紧盯重建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核心环节,明确监督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重建工作构筑坚固的纪律屏障。会上详细解读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特别强调严禁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揽或插手工程项目,旨在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宝山镇党委书记在集体廉政谈话中,提出了简明有力的“四要四不要”行为准则:要求村级组织要民主决策,不要独断专行;要公开择优,不要优亲厚友;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要遵规守纪,不要违规操作。宝山镇纪委明确表示,将持续聚焦灾后重建全过程的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全力保障宝山镇灾后重建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扎实有序推进。
琉璃庙镇、宝山镇通过提前预警、严明纪律、压实责任,体现了基层党委、纪委对灾后重建领域廉洁风险的高度警惕和对规范高效推进重建工作的坚定决心,两镇纪委的持续监督承诺将为重建工作的廉洁高效注入强大动能。(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综稿)